说说“垃圾分类”的五件事儿(精选15句)

  • 1、以前,每个楼门口都有垃圾桶,居民随时好扔垃圾,啥垃圾都往一个桶里扔,确实方便。垃圾分类,源头分类是关键。不是说个人自觉没用,而是说自觉往往靠不住。要让居民分类并分类到位,必须有监督。而垃圾投放的点位越多,监督的质量就越差、成本就越高。为降低监督成本,提高分类质量,“撤桶并点”是监管源头分类最有效的办法。
  • 2、有人不分类或分类不到位,有管理者说,等10月1日《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实施了,要狠狠罚他。有了法律,就得严格执行,当然没错。但我以为,还是要处理好引导和惩罚的关系。
  • 3、“撤桶并点”,许多人抱怨、抵触,在有些小区里,楼门口垃圾桶撤了,有人便把垃圾扔地上。有人说,“撤点应缓步推,定点位置要合理”,我认同后半句,坚决反对前半句。改变必然带来不适应,如果人人只图自己方便而不顾大局、不愿改变,那再好的事情也做不成。当然,除了“定点位置要合理”,也要考虑年轻人作息时间不规律,早晚定时投放垃圾有困难的现实,像有些小区那样设置“误时投放点”。“撤桶并点”后,有人乱扔垃圾,社区工作没做好,就该挨批受罚;社区该做的做到了,还有人“顺手一扔”,那就不能坐等其“慢慢养成习惯”,而是要加大督导和

  • 4、引导与惩罚
  • 5、大规模实施“撤桶并点”,好处显而易见:早晚集中投放时段,有人在桶边督导,“开袋检查”更细致,过去点位多时,居民投放垃圾难以监管、难以取证的问题就好解决,分类“优秀率”必然大有提高。而且,“撤桶并点”后,也便于清洁人员收运垃圾。
  • 垃圾分类志愿者多多益善
  • 6、垃圾分类志愿者多多益善
  • 7、这些年,在宁波,不分男女老幼,参与志愿服务的人越来越多。做垃圾分类志愿者,督导别人,自己先得学习,先得做到位。正人先正己,垃圾分类,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带好头,形成“扩散效应”。“童子功”会伴人一生,垃圾分类“从娃娃抓起”,一定事半功倍。
  • 8、“撤桶并点”必须推行
  • 9、就像杭州一位老人所担心的一样:“我不识字,垃圾分不清爽,会不会被罚款?”有些人分不清爽,可能只是“能力问题”,而不是“意愿问题”,要监督,更要引导。只要认真在做,就算有人一时做不好,也不要一上来就严罚,搞得人人自危,引发逆反心理。对于那些真心不当回事,劝说无效甚至屡教不改的,自然要依法严处。对于做得好的,也要有奖励,一是奖励垃圾分类做得好的,二是奖励垃圾减量做得好的——减少过度消费、环保消费,产生的垃圾自然更少。
  • 10、上海垃圾分类被称为“史上最严”,搞得全国皆知,就是很好的“造势”。宁波媒体,多年来对垃圾分类的报道从未间断,今年更是大张旗鼓。但用过的餐巾纸、灯泡、粽子叶、大骨头、干电池、过期药品等分别属于什么垃圾,许多人傻傻搞不清。不是说这些人反对垃圾分类,而是说从“该做”到“会做”,还有很长的路要走。宣传垃圾分类,重要的是在“落地”上下功夫,内容和形式不能想当然,要认真听取居民需求,不能乱撒钱。宣传工作做得好的,要总结经验、广而告之,做得不好的,要对症下药、辩证施治,而不是一刀切、大呼隆。
  • 11、宣传:造势与落地
  • 12、决心与耐心
  • 13、有媒体在一个社区搞调查,52%的居民认为垃圾分类“宣传力度不够”。这种看法,不是孤立的。但我认为,所谓“宣传力度不够”,更该是指“怎么分类”而不是“应该分类”的问题。或者说,相关部门和媒体的宣传重点,应该从“造势”转向“落地”。

  • 14、这个夏天,“垃圾分类”同天气一样热腾腾。关注“垃圾分类”,听到看到一些议论和现象,有了五点想法。
  • 15、垃圾分类,说得再多再好,总有人不愿分、不会分,督导就不可或缺。垃圾分类做得好的小区,除了专职督导员,志愿者发挥着重要作用。社区的垃圾分类志愿者,多是时间充裕、耐心足、节俭意识强、做事认真的老人。垃圾分类是项大工程,督导工作不是做一天两天,而是好多年甚至几十年。天天有人督导,每个垃圾桶边有人督导,志愿者自然多多益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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